本次調查地塊為永康市龍山鎮橋下片區D-19(中心幼兒園)地塊,位于環鎮西路與勤學路交叉口東南側,太平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東南側約1.3km處,東至農用地、南至農用地、西至西渠、北至勤學路,總占地面積7159m2(合10.7385畝),中心點為東經120.179554°、北緯29.018817°。本地塊歷史上一直為橋下南村農用地,地塊內主要種植蔬菜,地塊內無工業企業,無外來土壤和固廢堆積。2023年7月10日,地塊內已完成地基開挖,地塊內西側發現一條飲用水輸送管道,該管道屬于永康市北部水庫聯網工程中東溪-太平水庫聯網工程管道,主要用于從太平水庫向古山鎮輸送生活用水。根據由永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《龍山鎮橋下片區D-19 (中心幼兒園)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》,本地塊規劃為服務設施用地(R22)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九條:用途變更為住宅、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,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;根據《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》(浙環發〔2021〕21號)第七條,本地塊為農用地轉為居住用地故判定為甲類地塊,需進行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。
對照《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》(浙環發〔2021〕21號)第十四條,本地塊原有的生產活動對地塊造成的污染較小,不存在要求開展采樣分析等后續調查工作的情形。故判定本地塊調查可結束于第一次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,不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,直接用于服務設施用地(R22)開發是可行的。